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“201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創建工作的通告
2019-4-7 15:55:04
為倡導企業誠信經營,提升企業信用管理水平,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,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又好又快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精神,省工商局決定從8月10日起開展“201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創建工作。具體報名條件、提交材料要求及時間、地點等詳細內容可登陸福建工商紅盾信息網(www.fjaic.gov.cn),在“公示公告”欄查閱并下載《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表(2011年度)》等材料。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
附件1:
201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
申報條件及提交材料須知
一、申報標準
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三年以上(至報名之日止)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。各設區的市工商局推薦的連續五年(含2011年度)以上市級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”。
二、申報條件
1.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。企業領導重視合同管理工作,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,合同信用管理機構健全,合同信用管理人員具有專業素質。
2.合同行為規范。合同簽訂規范,審查嚴密,臺帳完整,積極使用合同示范文本,合同格式條款的使用合法,合同風險防范機制健全,合同糾紛解決與處理制度完善。
3.合同履約狀況好。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,無惡意違約行為,妥善解決合同糾紛,合同履約情況良好。
4.企業和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。產品(服務)的銷售區域較廣,企業管理水平較高,信息化程度較高,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強,經營效益達到較高水平。
5.社會信譽好。在同行業中具有較高的信譽度,獲得相關社會榮譽,履行社會責任,對各類舉報投訴積極處理,無違法違規行為,能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有關政府部門監督管理。
三、報名和提交材料
(一)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
1.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記注冊、住所地在福州市區的企業,報名時間為2012年8月10日至8月30日,報名地點為: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協會,地址:福州市鼓樓區江厝路16號省工商干部培訓中心4號樓;聯系電話:0591—87739087。聯系人:曹發榮。
2.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記注冊,但住所地不在福州市區的企業,向住所地的設區市工商局報名,具體時間及報名事項由各設區市工商局確定。
(二)在各設區市登記注冊的企業,根據所在地設區市工商局規定辦理,企業可向設區市工商局市場、合同科(處)咨詢。
|